央廣網貴陽11月25日消息(記者王珩 蘇夢園)記者從貴州省教育廳獲悉,對原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實施的權限內利用互聯網實施遠程學歷教育的教育網校的審批權下放至縣級教育行政部門。
  根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和《省人民政府關於2012年度取消和調整行政許可的決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38號),貴州省教育廳近日發出通知,對原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實施的權限內利用互聯網實施遠程學歷教育的教育網校的審批權下放至縣級教育行政部門。
  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和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貴州省各市(州)、縣(市、區、特區)教育局要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現代遠程教育校外學習中心(點)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教高廳〔2003〕2號)的有關規定,明確工作機構和人員,及時審核辦理有關現代遠程教育校外學習中心(點)設立的申請事項,註重實地考察,強化審批後的日常監督、檢查和評估,對評估不合格的校外學習中心(點),要求其限期整改或取消其支持服務的資格,並將處理意見報貴州省教育廳備案,有關善後工作由試點高校負責。  (原標題:貴州省教育廳下放遠程學歷教育網校審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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