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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華時報訊(記者楊鳳臨)2013年3月23日,男子郭某在李某家的房頂進行戶外施工,不料突起大風,李家鴿舍的石棉瓦被颳起並砸中郭某的頭部,郭某送醫後不治身亡。法院判決李某和包工頭孫某賠償郭某家屬33萬餘元,判決生效後,兩被告拒絕給付賠償金。昨日,記者從房山法院獲悉,郭某家屬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據瞭解,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包工頭孫某稱李某與他達成口頭約定,他只是幫李某聯繫蓋房的人,並負責接送這些人,沒有包工,也不是包工頭。而且,孫某稱他與郭某之間不存在雇佣關係。
  李某則辯稱自己與郭某之間也沒有雇佣關係,他讓孫某找人幹活,工資也都直接給孫某。“施工期間我只是偶爾在家,其餘的時間都是由孫某在現場進行指揮,所以我不應承擔任何責任。”李某稱。
  法院經審理認為,施工當天突遇大風天氣,但孫某作為包工頭未要求停止施工以保證施工人員安全,沒有完全盡到安全保障等義務,其作為包工頭應對損害後果承擔賠償責任;李某作為發包人和受益人,且其系鴿舍的所有人和管理者,李某疏於對搭建物鴿舍的管理,故其與孫某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最終,法院判決雇主李某和包工頭孫某承擔連帶責任賠償郭某的家屬33萬餘元。由於李某和孫某在判決生效後拒不履行給付義務,郭某家屬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目前,此案正在執行過程中。  (原標題:雇主包工頭被判連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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